摩拜单车扫码解锁被诉侵权案开庭 现场拿车比对技术

 “扫码开锁”涉嫌侵权?!摩拜单车成被告

一辆摩拜单车被搬到了庭审现场。今天上午,胡某诉摩拜(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摩拜单车“扫码开锁”技术究竟是否侵权,审理现场,控辩双方上演了一场针锋相对的“解码风云”。

“扫码开锁”涉嫌侵权?!摩拜单车成被告

2013年6月29日,原告胡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一种电动车控制系统及其操作方法”发明专利,并于2016年5月4日获得授权。

根据权利要求书记载,该电动车控制系统的主要特征在于由微型摄像头、图形解码器、存储器和二维码比对器构成二维码识别器,当微型摄像头拍摄的图像经数据解码后与存储器存储的二维码数据比对信号一致时,控制器控制电动车启动;比对信号不一致时,控制器控制防盗警报器报警。

胡某认为,摩拜制造、销售、出租摩拜单车,其产品技术特征已落入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故诉至知产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

技术调查官“坐镇”庭审,争议焦点明确

二维码、解码器、存储器、比对器……庭审现场几乎成了一场“技术切磋”,所涉内容较为专业复杂,法院首次采用了五人大合议庭形式审理案件,并由中国电信上海研究院教授级总工程师担任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的调查审理。

根据庭前原被告双方确认的信息显示,专利“电动车控制系统及其操作方法”系由胡某获得授权,至今有效;被告规模化制造的可以对外出租使用的摩拜单车中使用的锁具控制系统由锁具、云端服务器、手机应用程序、带摄像头的手机等元素共同构成;在未解锁的情况下移动摩拜单车,由于车辆内置定位系统,车辆将发出报警声。

法庭审理围绕被控产品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以及如果被告构成侵权,需要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两个焦点展开。

现场技术比对,详尽“解码”摩拜单车否认侵权

对于胡某提出的侵权行为,摩拜方面全部否认。摩拜认为,从涉案对象来说,涉案专利针对的是电动车,而摩拜运营的是自行车,属于不同的技术领域,不可能相同侵权;涉案专利的目的解决传统钥匙带来的防盗问题,即用户持有二维码,通过电动车上摄像头扫码并解码,将信息发送给车辆上的二维码比对器,如果比对一致则开锁,不一致则报警。涉案专利涉及两方交互,目的是防盗,这与摩拜单车锁控制系统的技术方案完全不同,摩拜单车涉及三方交互,目的是实现共享。

“摩拜单车通过用户手机上的应用程序进行扫描,获得二维码上的车辆身份信息,在一定条件下传送给云端,接到开锁请求后,云端会校验车辆身份信息和用户身份信息,从而判断车辆是否符合开锁条件,包括车辆是否被预约,用户是否欠费等,如果符合条件,则开锁,如果判断不符合开锁条件,则向云端服务器反馈开锁失败的应答结果,但不发出报警声。”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针对解锁条件、报警情况等关键技术点在法庭现场对被控侵权产品解锁过程进行了演示。

索赔50万为象征意义,原告要求按被告收益赔偿

如果摩拜单车涉嫌侵权,需要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对此,胡某提出了两个诉求:一要求摩拜停止侵权行为,停止生产并销毁已投放市场的单车上的锁具;二要求赔偿损失50万元。

对于赔偿金额50万元如何确定,胡某表示,由于摩拜一直否认侵权,所以50万元只是象征意义上提出的索赔金额,具体的赔偿原告主张按照被告侵权获得的收益进行赔偿。据胡某提供的相关新闻报道显示,目前,摩拜单车在海内外超过100个城市运营超过500万辆智能单车,日订单量最高超过2500万,注册用户超过1亿。

由于原告不同意进行调解,该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另行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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