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石某,某公司销售人员,在职期间为偿还债务,其以提高信用卡额度名义联系客户,提供移动POS机进行刷卡套现,并承诺30天内返还被刷款项。期间,石某对共对93名被害人实施诈骗。诈骗金额数百万元,后因受害人检举案发。
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石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案例警示
《刑法》第两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并处罚罚金……”
近年来,银行卡犯罪呈现分工专业、手法隐蔽等特点,其中利用POS机进行虚假交易、非法套现的案件屡禁不止。是公安司法机关、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犯罪类型。平安养老险山西分公司提醒广大市民:务必洁身自律,坚决抵制并积极劝导提示身边亲友远离相关用户陷阱,警惕“套路贷”、信用卡套现等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