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动脉网与行业人士交流中获悉,业内对电子处方的关注度颇高,主要集中于电子处方的来源、性质、规范、用途,以及与互联网医院、医药电商、零售药店、处方共享平台等业务的联系上。
此前,西安、成都、重庆、天津等地已在试点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政策;企业层面,则有阿里健康、京东、微医、1药网、健客等进行互联网医疗+电子处方+药品销售的尝试,电子处方与处方延伸的关系愈加紧密。
堵不如疏,处方延伸到院外是大势所趋,电子处方的应用能够规范医药零售企业合理用药,方便患者尤其是慢病患者续方购药,助力医药分家;同时,电子处方广泛应用之后,将为医药零售企业带来巨大客流,带来处方药销售的增量。
本文主要解答电子处方相关的问题,包括:
电子处方具有合法性吗?
那些机构可以开具电子处方?
如何保证电子处方的真实、有效?
电子处方如何流转、存储、监管?
电子处方应用有哪些形式?
电子处方与处方外流对应关系是什么?
电子处方合理、合法,但无专门法律明确界定
大医院的医生每天接诊数十个病人,没有时间一笔一划地将处方誊写规范,所以业内经常吐槽医生龙飞凤舞的笔迹认不清、看不了,医生手写的处方被称为“天书”。
这时候电子处方就显得尤为重要,用鼠标轻点两下,就能准确地显示用药、用法、用量,保证用药安全。
尤其是在医院信息化水平提升之后,用计算机开处方已经是标准动作,电子处方便于识别、存储、流转和监管。所以理论上而言,用数字形式开出的处方都叫电子处方。
动脉网试用某电子处方开方系统
按《处方管理办法》,处方指的是注册的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经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该法同时给予了电子处方一定的合法性: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所以今天无论是在乡村卫生室,还是在城市的大三甲医院,医生都可以通过计算机为患者开具处方,并进行传递及完成配药和审核。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在合法开办的医院都可以开具电子处方,包括互联网医院的远程处方。
不过,并没有专门的法规确定什么是电子处方,以及电子处方的开具、审核、监管等。推测可能是电子处方已经是一个标准动作,且依附于原有的监管规范,不必再做说明。
电子签名保证电子处方真实、有效
纸质处方可以通过笔迹、签名来确认处方是谁开的,谁该对处方负责。电子处方的监管原则也是一样,需要通过电子签名来确认。
如西安食药监发布的《药品零售企业推行电子处方服务工作方案(试行)》指出,电子处方应符合卫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处方上印有医生电子签名。
近日卫健委发布的《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则指出,规范性审核应该注意处方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处方医师签名或加盖的专用签章有无备案,电子处方是否有处方医师的电子签名。
电子处方需满足流转、存储、监管规定
电子处方的一大应用场景是方便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处方对接,便于在零售药店开展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试点,关于电子处方的收集、审核、调配等,也作出了专门规定。
如天津市场监管委于2018年3月29发布的通知指出,零售药店根据自身药品经营需要,可以凭纸质处方销售处方药,也可以依托信息化条件试行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
零售药店试行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的,采取与医疗机构对接的方式,实行计算机联网并通过信息系统从医疗机构获取电子处方,按规定做好电子处方的收集、审核、调配、核对和保存,处方审核、调配和核对人员在电子处方上应有的签字,可采用电子签名或在信息系统内留痕的方式进行。
天津的规定与重庆、西安等地的规范基本一致,可以代表行业的通行监管标准。所以可以看出,电子处方与纸质处方一样,也需要满足收集、审核、调配的规范,同时需要打印留存,便于监管机构备查。
近年,已有多地试点零售药店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
三大应用形式:电子处方+药店、互联网医院(远程处方)、电子处方+配送
目前看,电子处方的应用主要有三大形式,即零售药店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模式,互联网医院的远程处方模式,电子处方+配送的模式。
从处方来源看,基本分为两类——线下医院和互联网医院;从药品的提供方式看,则包括药店自取、第三方配送到家、网购邮寄等,几种模式相互间略有交织,以患者需求或药品供应能力而定。
电子处方三大应用场景
电子处方帮助零售药店合规销售处方药,提高客流
连锁药店是电子处方试点的重要承接方,首先,连锁药店具有一定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和药事服务能力,能够基本满足院外配药的需求;其次,电子处方能够规范零售药店的处方药销售,方便患者合规、安全用药。
从患者的角度看,此前一个慢性病患者续方需要到医院重新排队、挂号,耗费时间,并造成医生资源的紧张。
通过远程问诊+电子处方的形式,能够免去患者医院挂号流程,提升医疗资源使用效率。业内比较成功的模式包括广东省互联网医院、微医药诊店、微问诊等。
电子处方的应用带来就诊/拿药流程的转变
这一模式也为药店提供了独特的差异化竞争力,接入互联网诊疗+电子处方的药店客流量、患者黏性提高,药店可以提供更丰富的药事服务和健康服务,帮助药店打造成最贴近患者的健康管理中心。
处方共享平台+电子处方,助力实现“医药分家”
电子处方的另外一大应用场景就是处方共享平台,包括微信、微医、易复诊、钥世圈等公司在布局此项业务。
处方共享平台的模式是,患者在医院完成就诊,处方共享平台与医院系统对接共享处方,处方信息通过APP、微信、网页等形式同步给患者,患者可以自行选择到院内或者院外药房拿药。
某处方共享平台流程
处方共享平台解决的问题是,医院在“零加成”背景下的药房运营压力,能够合理控制医院的药占比,提升医院的运营效率,同时扩充、完善其药品目录,提升患者满意度。
对于患者而言,提供了购药的多样化选择,节约非必要的就医时间。在社会药店,患者也能享受到更全面、持续的药事服务。
处方共享平台的核心要点是保证处方信息的真实、合规、有效,杜绝假处方、一次处方多次购药等问题。一些公司将区块链技术引入处方共享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可溯源、不可篡改等特征保证处方合规流转。
目前看,处方来源、医保统筹、药品供应保障和药事服务能力是限制处方共享平台发展的几大要素。但已有部分地区已经试点区域处方共享,并打通了医保统筹基金,处方共享平台正成为“医药分家”的重要落地方式。
电子处方广泛应用催生“智慧医药”
电子处方+邮购/配送模式包括互联网医院+医药电商、医院处方+同城配送模式,前者以1药网、健客、京东大药房为代表,后者以上药云健康为代表。
互联网医疗企业案例
医药电商行业高速发展,但一直受制于网售处方药的限制不能扩充到处方药SKU,只能在OTC、非药品上进行拓展。互联网医院模式被认可为医药电商带来的新的发展路径,医药电商通过设立、合作的方式涉足在线医疗服务,搭建业务闭环。
互联网+医药电商模式是在网售处方药限制下找到的一条曲线路径,既解决了网售处方药的处方来源问题,又为用户提供了“医+药”的无缝体验,医+药模式正在成为互联网+医院的标配。
上药云健康应用电子处方有不同路径,其依托上海医药的医药流通网络布局,对接各级医疗机构,获得处方,为患者提供药品配送。
在处方的实现与配送端,“益药·云药房”作为创新的药品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毗邻机场等交通枢纽,通过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辐射全国各地,能为医院、患者提供快速的药品配送服务。
数据显示,上药云健康覆盖范围包括位于全国多个主要城市的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诊所、移动医疗等,一年共处理超200万张电子处方。
互联网医院+医药电商,电子处方+配送这两种模式拥有的共同点是,配送端的药品市场信息是统一的,它能够获得完整的药物市场信息,包括药品使用结构、地区差异、药物流向、药物偏好等。
对于药品供应企业而言,能够据此进行市场数据分析,打造“智慧医药”模式。对于药企而言,完整的市场数据也有参考的价值,包括市场分析、产品分析、竞品分析等,便于其调整市场行为。
电子处方与处方外流深度融合,催生千亿市场
处方外流是“医药分业”政策背景下的必然产物,随着“零加成”、控制药占比、医保控费等一系列政策推动,处方外流是药品零售的主要趋势。
电子处方是一种经济、高效的处方流转方式,电子处方的广泛应用,是处方外流的前置条件之一,只有电子处方受到行业认可,处方外流才能实现。
处方外流承接形式包括院边店、新特药房、处方共享平台、互联网+药品供应等,这几种模式都有赖于电子处方的应用。随着处方外流逐步实现,将对现有药品零售格局产生较大影响。
现有药品零售格局以等级医院为主导,零售药店占比较小,未来社会药房将成为药品零售的主要渠道。
处方外流在带给社会药房千亿市场增量的同时,还将促使行业发生转变,包括一般药房和专业药房的分化,药事服务能力成为医药零售行业的重要竞争指标。在竞争趋严的情况下,考虑到当下医药零售行业门店的高饱和度,未来并购整合及精细化管理将成为行业的主基调。
电子处方实际上是技术发展之下的必然产物,但在政策背景下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成为了医疗、医药的连接点。在电子处方这一纽带之下,线上医疗服务和线下医疗服务发生了融合,医疗服务和药品供应发生了融合,医疗系统的运转效率提升,优质医疗服务和药品的可及性不断提升。